保證期間,是指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而不是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 《民法典》第692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 保證期間的跨度規則為——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按6個月。 《民法典》第693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694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2022-4-20 18:15:04 延伸閱讀: ·哪些財產不能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是否要承擔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需要分情況確定,據南京律師110熱線84-110-110的資深律師介紹,即使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在有些情況下仍需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具體規定如下:&......·貸款到期,保證人應該承擔還款責任 保證合同對保證人來說是一種風險性較高的法律行為,即便是在無償擔保的情況下,保證人所保證的,不僅僅是保證債務人不逃避債務,更重要的是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就要承擔履行債務或者連帶責任。即使李某有詐......·對外擔保合同什么情況下有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擔保期限是多長? 為他人擔保,如無約定,擔保期限為債務到期后的六個月。根據《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nbs...... ·還沒有相關文章 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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